我国复合包装的溶剂残留存在三个严重的问题

长期以来,我国复合包装的溶剂残留存在三个严重的问题:


1、标准长期滞后


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,溶剂残留规定上限是≤5mg/m2,苯类溶剂残留量为不得检出;美国、日本和欧洲溶剂残留规定上限是分别是≤2mg/m2和3mg/m2,苯类溶剂残留量为不得检出。我国实施的国家标准是10年前制定的,溶剂残留规定上限是≤10mg/m2,苯类溶剂残留量为2mg/m2。新标准在经历若干波折后才在今年刚开始实施,问题长期积累,改变决非朝夕功夫。


2、合格率低


前段时间,多地区的质监局在抽查当地食品包装袋时发现,诸多包装袋都存在溶剂残留的质量问题。主要表现在溶剂残留总量和苯系溶剂残留量超标。而实际上更多并未抽样的中小型企业质量状况更差,这种状况一直没有明显改进,这已成为我国食品药、品安全和卫生的巨大隐患。


3、意识缺乏


由于激烈的竞争,多数软包装企业主把主要精力都放在了成本和价格上,对溶剂残留的超标习以为常,有的甚至麻木不仁。


必须强调的是:复合包装与食品、药品本身不同的是它具有更大的隐蔽性,因为包装是以食品保护者的身份出现的,更不容易受到质疑,而且消费者也更缺乏相应的知识和经验去判断溶剂残留的状况。我们近年来经历的多起“毒玩具”、“毒奶粉”及类似的重大事件,事情发展的过程和结果都是相似的。因为一旦问题暴发,很可能是灾难性的事件,后果不堪设想,这正是我们面临的巨大危险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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